网曝河南省扶沟县检察院原检察长薄玉龙曾向原上级检察长行贿和介绍行贿被免职,不久即被重新启用,任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薄玉龙称,自己确曾涉案被免职,但被重新启用是因为领导认可他曾经的工作表现。(7月4日中国日报网)
一名背有“向上级行贿和介绍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且被免职的官员,竟然以一句“领导考虑了他过去的综合工作表现”,被再任以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政委这一要职。这着实令人大开了眼界,不仅刺痛了公众的敏感神经,还有损有党纪国法之严明,更是损害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对于行贿罪这样的刑事罪,当地都能“宽大处理”,不得不说,当地领导真的是“菩萨心肠”,秉承“慈悲为怀”,但站在保护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角度,却并不是一件好事。薄玉龙不仅行贿,还诈骗公款,两罪相加,也仅仅是警告处分,被免职即了之,这样的处理变相的就是对问题干部的一种保护。
“问题官员”频繁复出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而且还是对党心民意的挑衅。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然而免职官员被重新任用,必须符合程序,尊重制度。“虚无缥缈”似的问责制度本来就需要被问责,复出过程的不透明,难免有暗箱操作之嫌,破坏了公众对政策的信任,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