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规范餐饮行业明码标价行为
| 2014-07-20 09:22:00

  “餐前看标价、餐中看投料、餐后看帐单”,今后,阜南消费者进行餐饮、婚宴消费有了“知情权”。7月17日,笔者从阜南县物价局获悉:该县正在开展餐饮业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要求各餐饮经营单位的所有商品和有偿服务项目都必须明码标价,并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

  据了解,为规范全县餐饮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日前,阜南县物价局对城区内各大酒店、饭店的饭菜、酒水价格以及一次性用品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餐饮单位能按照要求进行明码标价,但也存在价目表、标价签填写内容不全,缺少12358举报电话,吧台上的烟酒、饮料价格存在故意少标或者不标等现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阜南物价部门要求各餐饮经营者严格执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在酒店醒目位置公布菜单及酒水价格,做到一货一签,时令菜肴必须标出当时价格,不得以“时价”等代替;烟酒、饮料要“贴”标价签,不得漫天要价欺骗消费者等。对不按规范执行或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单位,物价部门将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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