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关就暂缓任用”,如此具有“杀伤力”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在陕西、甘肃等地正全面铺开。不久前,甘肃白银市有138名干部因为考试成绩不满60分而被取消考察任用,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截至6月底,陕西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7月21日 人民网)
同公务员入职“逢进必考”一样,如今陕西甘肃等地干部实行“凡提必考”,能不能提拔、该不该提拔,单靠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了不算,还得过了考试这关才行。考试科目只有一科——廉政法规知识,主要考察干部对廉政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同所有新制度的出台一样,“考廉”制度也遭到了公众的质疑。不少公众认为这又是一场“走过场”、“考形式”,但截至六月底陕西省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的现实正在逐渐打消这种质疑。可是,是不是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就真能考出清官呢?
应该说,“考廉”制度制定的本意是好的。现实中不少干部因为对廉政知识、法律法规认识不清楚、不到位,糊里糊涂或铤而走险地犯了错、触了法,最终把自己送进牢笼里,让人唏嘘不已。“考廉”,同时逗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干部加强自身廉政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学习,从而提高对反腐倡廉的认识,绷紧廉洁从政的弦,减少干部腐败的可能。正如此制度推行部门所说,“考廉”的目的不在考试,而在于督促大家学好、用好廉政知识。这样的制度理应提倡和推广。
但“考廉”并不等于就考出“清官”。培养“清官”,“考廉”只是最初的一步,试卷考试可以靠记忆、靠理解通过,但“清官”、“好官”的“考场”更主要的是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要通过这场考试,则需要把廉洁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心,需要长久的坚持和廉洁的作风,需要不断的强化巩固廉洁思想,把“考廉”结果固化为“守廉”制度,唯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考廉”的效果,培养更多的“清官”、“好官”。
作者:琉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