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孝义镇北周村人民调解员周炳德
周炳德,今年58岁,渭南市临渭区孝义镇北周村村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有甘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周炳德一直这样要求自己。他二十多年如一日不知疲倦的为北周村村民化解纠纷,不论天气好坏、时间早晚;不论自己身体状况如何,总是及时到达纠纷现场。为调解纠纷,他有时连续几个小时讲法说理,顾不上吃饭,胃病时常发作;为调解纠纷,他经常通宵达旦工作,脑力和体力都处于超负荷状态。每当他身心疲惫的回到家时,家人是既心疼又责备。二十多年来,他始终坚守在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线,为基层的稳定,为北周村的和谐默默的奉献着自己辛勤的汗水。
2014年3月的一天清晨,周炳德正在自家地里忙活儿,本村的程八元火急火燎的找到他,请求他帮忙,周炳德放下手中的锄头,急忙迎上前去。通过和程八元的谈话,周炳德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前几天,本村的刘国栋在给自家麦田喷除草剂时,因不慎,飘到邻家程八元的果树梅荔树花上,眼看着自家的果树因此受到影响,很有可能结不出果子,程八元心里十分憋屈,便找到刘国栋,要求刘国栋赔偿其经济损失5000元。刘国栋拒绝赔偿,于是,无计可施的程八元便找到周炳德请求帮忙。
随后,周炳德采取“背对背”的方法找到刘国栋,向他了解情况,经过刘国栋一系列的解释,周炳德了解到,不是刘国栋不愿意赔偿其经济损失,是程八元漫天要价,无理要求,5000元的赔偿款太过分,他只愿意赔偿一半。随后,周炳德再次找到程八元,通过和程八元的谈话,他揣摩到程八元既想要赔偿款,但又害怕刘国栋不给的心理状态。他想好对策开始对程八元做思想工作,首先从法的角度告诉他,经济赔偿的依据要合法合理,参照历年的产量,刘国栋最多给他赔偿不到3000元,再从理和情的角度告诉他,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平时都是好邻家好朋友,相互间一直都是团结友爱,划不着为了几棵树的事儿闹得双方僵持不下,应该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的处理此事。最后,他暗示程八元,如果他再漫天要价,坚持己见,刘国栋很有可能一分钱都不赔给他,走法律诉讼程序费钱费力又费时,很不划算。通过周炳德深入的分析和有理有据的解释,程八元终于想通了。
第二天,在村干部的见证下,程八元和刘国栋在调解室里达成协议,由刘国栋一次性赔偿程八元2500元,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并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双方不再为此事提出任何主张,从而平息了这场因麦田除草引发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