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甘肃等地推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成绩与干部任用挂钩,“不过关就暂缓任用”。甘肃白银市有138名干部因为考试成绩不满60分而被取消考察任用,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截至6月底,陕西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7月21日 人民网)
对任前考廉的评价一度存在分歧,一些人认为作为一个即将提升的干部,若连起码的廉政知识、法律法规都懂,怎么保证廉洁?也有不少干部表示,“能力很强,综合素质突出,但因为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被卡住了,有失不公平?
根据《党章》第三十三条中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德才兼备是我们党选拔干部的根本原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
笔者认为,任前廉政作为干部任用的前提,与党章和中央方针、政策是相符的,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要树立的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牢清正廉政的“红线”意识。通过廉政考试,可提高党员干部对廉政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增强廉政知识的目的。坚持廉政考试,让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增强干部抗风险能力,对保持干部清正、政府廉洁、政治清明的社会环境有积极作用。
姓名:何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