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随礼金额,若无法监督就只能成为笑料
| 2014-07-24 15:26:29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除了规定随礼标准之外,该《通知》还规定除婚宴和丧宴外,其他宴请对象仅限于亲属,且所有的宴请都要注重社会影响,不得大操大办,也不准动用公车、公款、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设备,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此项《通知》可谓是重在细节、严厉苛刻,为深受各种酒席、礼金困扰的人排忧解难。但是,细节再好、要求再严,若可操作性弱,还是等同于一页废纸。

  每个人的礼金标准容易界定,但每个人送礼的金额是否在标准内如果鉴定?难不成还抽查红包?而收礼者又有什么理由会主动上报超出标准的红包呢?如果抱着敛财的目的进行酒席,那收礼者更没有丝毫可能性上报超标红包了。

  毫无操作性的措施,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会成为人们的笑料。若每个人随礼的金额无法进行有效监督,无法得到明确确认,送礼攀比、忧心金额的情况依然会存在。

  虽然,目前来说蒲江县关于随礼金额的规定毫无实际作用,但也彰显出该地在大力惩治干部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的工作上的重视和决心,还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但接下来,该县若想让此项《通知》取得实际效用,还需在如何对随礼金额进行现场监管上下功夫,如何最大限度发动群众的力量进行全程监督,才是落实这项规定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作者: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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