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金限额,坚决刹“设宴敛财”的歪风
| 2014-07-25 08:38:00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7月24日网易)

  近年来,大小官员借着操办婚丧喜宴大肆敛财的新闻不绝于耳。而绝大多数机关公务员在人情世故面前,便丧失了为官的准则,在抵制四风斗争面前轰然倒下。更甚者,在一些仍处在经济相对落后的状况当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人民群众仍过着并不富裕甚至温饱线以下的生活、当地孩子们学习条件恶劣甚至不能保证完成他们的学业的地方,仍然倾尽财力大操大办。

  在这样的状况下,官员的吃喝更显得刺眼,让人怒不可遏。官员的廉洁形象、廉洁型政府的口号变得那么的讽刺和可笑。因此,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是身份必要的,笔者也举双手赞成。但同时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可悲,官员保持廉洁之风不是应该为每个公职人员的基本素质吗?为何要以规章制度约束之。共产党员的自律性何在?规章制度的约束固然必要,但如何提升公职人员的自身素质更是迫切,只有加强的公务员队伍的素养假设,保证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才能做到廉洁型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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