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小金库”就得严字当头
| 2014-08-01 10:38:00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落实,一些奢靡享乐现象开始由明处转到暗处,比如,一些培训中心设施豪华,名义上是培训,实际上成为接待领导吃喝玩乐的场所,群众反映很大。(7月31日,网易新闻)

  社会关注的这些热点问题,就是监督检查的重点,这次专项清理,将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

  根据党中央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审计署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8月份起,在全国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众所周知,所谓“小金库”:《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财监字199529号)中指出“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可以说,“小金库”其外表形形色色,内在错综复杂,表现五花八门,“小”已难涵盖其实质,在某些方面,它已经成为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根源和温床,严重干扰了财经管理秩序。

  随着财政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等改革的不断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重大举措的实施,以及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等日常监督管理的加强,“小金库”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治理。

  但是,因为相关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以及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法制观念淡薄、管理不够到位,私设“小金库”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笔者认为,大家应该为在全国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拍手称好。

  诚然,“小金库”是个屡治难愈的“顽症”,“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容易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清除这一危害巨大的“毒瘤”。(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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