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频发。新京报记者根据公开报道统计发现,7月1日至7月30日,至少有8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至少6人已被认定为自杀。截至7月31日,今年1月1日以来,已有至少31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在31个非正常死亡官员中,自杀者数量最多,目前已有至少16人被官方认定为自杀或排除他杀可能,其次是喝酒和意外事故致死。(7月31日《新京报》)
近段时间以来,官员的频频自杀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眼球,“官员非正常死亡”随之成为了网络新词、亦或网络流行语。舆论对官员自杀的原因有各种猜测,很多自杀官员遗书中所写的理由,并不被大家认同。“抑郁”“压力”“疾病”,这些词汇被用得太多,难免生疑。官员自杀是否涉嫌贪腐,应该经过反腐部门调查之后给出答案,而不是凭自杀者或其亲属的单方面说法。人已死还要调查,其亲属或许难接受,但现在围观者会有这样的联想,也只有反腐部门介入调查才能还清白者名誉。
笔者认为,对于官员自杀,其实不必过于敏感,而应该认真追查,公布原委,这是对事实的尊重,也是对死者的尊重。在探究其死亡真相的同时,各级监管部门应对官员生前的履职情况要一如既往进行严密的调查,而不能让其家人或其他既得利益者钻法律的空子,让有牵连的贪官逍遥法外逃脱制裁,给社会留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加强法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没有贪腐的机会。没有了贪污的机会,就减少了畏罪自杀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