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万元高额赔偿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 2014-08-18 12:32:00

  又见官员“酒后猝死”,镇政府花75万元“摆平诉求”:近日,这起今年初发生在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沙坪镇的“酒后猝死”事件,因群众举报,引发公众轩然大波。(新华网,2014年8月18日)

  官员在公务接待上“酒后猝死”想来不应该作为“因公殉职”,即便和“公务”沾上了边,也不应该挪用财政资金进行赔偿。沙坪镇领导抱着不想把问题闹大的心态,就随意拍板使用财政资金,只求迅速“平息家属诉求”,不要惹祸上身。

  若是不发生这起“酒后猝死”事件,这起接待也就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淹没,谁也不会追究他们喝了多少酒。但突如其来的死亡让参加这场宴请的干部人人自危,或许他们在担心是否会受到处分的同时,还会对这位同事感到抱歉,毕竟劝酒之人是黄宜宾加速死亡的催命符。在书记拍板赔偿75万元之后,引起了镇政府部分干部以及群众的不满,吃饭喝酒只是个人行为,为何要用国家财产为他们的错误买单。但若是让死者家可向当晚赴宴人员追讨民事赔偿,相信这件事情又会陷入僵局。

  在亲属离去之后,家属想获得更多的赔偿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笔赔偿是决不能动用政府财政资金。黄宜宾的死亡,虽说镇政府宴请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从他自身来说,也难辞其咎。喝酒引发身体不适,应及时停止,但由于他深谙酒桌文化之理,即使身体不适,也要强撑着灌酒,最终给自己、亲人、同事都带来了痛苦。

  75万元出自国库,正因为是公家钱,才让沙坪镇涉事干部花起来毫不心疼,甚至是想尽快用钱来平息舆论。但一分一毛来之于民,必用之于民,政府领导虽说有财政资金的支配权,但如何支配却要在规定、条例下进行,不能脱离人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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