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增进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拉近与群众的距离,郑州市公务员局出台公务员诚信量化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按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4个方面进行考核。得分由基本项、加分项和扣分项3部分构成。每个方面基本分25分,符合衡量标准即可获得。(8月25日郑州晚报)
在中央出台的《公务员考核规定》中明确提出,“对公务员的考核,要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其“德”排在了首位。但在实际操作中,考核规定存在标准不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针对性,存在一把尺子量所有人的现象;二是考核内容不够具体,指标没有量化;三是对公务员平时的考核重视不够。因此,公务员虽然年年有考核,但大都有走过场流于形式之嫌,被考核者往往对此不以为然。
可以说,郑州市出台的公务员诚信量化考核标准对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有着较大促进作用。首先,对于公务员个体而言,面对如此明确、严密、细致的考核办法,无疑多了一份约束,不仅在工作中加以约束,在工作以外也加强了约束。这种注重品德的量化考核办法将有力的促使公务员始终牢记使命,提高品行修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尽管考核不是万能的,当然也要考公务员的自觉,但不可否认考核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懒惰是人的通病,只有对其有了一定的约束,公务员才会意识到不仅工作要做好,品德的修养也是必不可少的,就会注重自己的言行,重视工作以外的行为。
公务员考核以德为重是必要的,但对于公务员品德的长期考察和监督更加重要。近些年来爆出的公务员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堕落,工作上萎靡不振,对待群众如敌人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些事件的发生一定程度上是源于公务员的“铁饭碗”制度,由于不会因为作风不好而被开除,使得他们敢于为非作歹。因此必须将公务员“德”的考察常态化,加大清退不合格公务员的政策力度,才能真正敲响公务员德行修养的警钟,打造出一支廉洁高效、敬业奉献的公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