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标志着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进入深水区和实质阶段。
而就在本周,《财经》杂志一则关于“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国有金融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方案即将正式试点”的消息再度引发舆论极大关注。
一边领着百万年薪,一边享受着高级别的行政待遇,部分央企负责人这种“左手钱、右手权”的日子有望在新一轮央企薪酬改革中被打破。更重要的是,这一举措将改变天价薪酬与部分企业巨额亏损并存的局面,同时也有助于解决饱受诟病的央企负责人与普通员工薪酬差别过大的难题,从而通过制度的“纠偏”来改革国企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提起央企负责人薪酬,很多人第一印象就是“高”。但也有不同的认识,央企负责人薪酬并不高,比如某某央企负责人跳槽到民企,薪水翻了数倍。一些专家指出,简单把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来做薪酬对比是不科学的,中央企业自身的隐性优势决定了其负责人薪酬不该过高。
央企高管薪酬是这些年来社会公众意见最集中,反映也最为强烈的领域,从某种程度上看,这一领域的改革已被社会视为观察改革会否顾及公平性的重要窗口。可以预见,对于央企负责人薪酬的纠偏工作将会很快铺开,而这仅仅只是相关改革的第一步。一些层面传出的信息显示,调薪的同时,以往缺乏有效监管的央企职务消费也将面临严格规范和管控,一些中央企业也将推进高管人员的相关激励机制。
从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数据看:去年中石化23名高管人员平均薪酬接近60万元;中石油董事长、总经理薪酬超过100万元;五大国有银行董事长、行长薪酬普遍超过100万元。即便是抛开这些薪酬较高的行业不谈,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总体看也是比较优厚的。社科院工经所研究员刘湘丽引述数据说,以国资委调查的2011年央企高管平均薪酬72万元计算,央企高管是央企职工的6.5倍,非私企业职工的15.3倍,私企职工的24.8倍。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薪酬水平差别并不大。那么,央企负责人薪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逐步远远高出社会平均水平的?
待遇低、留不住人才,曾经是国有经济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2003年国资委成立后,开始实行半市场化的年薪制办法: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水平比市场低,但是比公务员要高。在国资委内部看来,这是改革过程中无奈的选择。这种半市场化的薪酬制度一直沿用至今。由此形成的现状是:央企主要负责人收入,在高出同级别官员5到8倍的同时,又约为同等规模民企职业经理人的1/10到1/50。
有声音认为,央企是市场主体,从企业发展和吸引人才角度考虑,其高管薪酬应该参照市场来确定,央企如果取得好的业绩,负责人就应该拿到更高的薪酬。但实际上,央企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不能完全以业绩来定薪酬。在刘湘丽看来,央企在规模、资源、绩效上的优势有历史、体制上的原因,不完全是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的结果,比如一些央企土地、金融等资源占用成本都远远低于其他市场主体,单纯以经营业绩好来给予央企高管高薪酬并不合理。
从收益与风险角度看,给予央企负责人市场化薪酬也不合理。一些专家说,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如果业绩不好或是重大经营失误,就面临被董事会罢免甚至在同行业中声名狼藉、无人敢用的风险。而央企负责人,截至目前除了行政性的安排几乎没有淘汰机制。一位国资系统官员告诉记者,国企负责人不适合或不称职某岗位时,组织上有责任重新对其安排工作,“能够让各方面尤其是当事人都满意的安置岗位非常有限,人员的流动性和优化配置非常难”。
由此看来,造成当前央企薪酬结构不合理的根源,就是市场化的薪酬制度对接了并不完全市场化的企业。如果没有辅之以市场化的高管人员管理机制,市场化薪酬最终将演变成“高水平的大锅饭”,造成更大的不公平与低效率。(华晔迪、赵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