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换牌”改革切忌只换“马甲”
| 2014-09-03 13:21:00

  作者:曹阳

  成都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大幕开启——记者9月2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该市近日印发《关于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多个市级部门涉及整合调整。(四川日报2014-9-3)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成都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市商务局更名为市商务委员会,作为2005年成都启动“大部门制”改革之后的又一后续举措,成为此次改革的亮点之一。

  政府自身改革历经多轮探索,走到今天这个格局实属不易。但政府机构改革是所有改革中最为敏感、最为关键,也最为基础的一项改革,因此相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对政府自身改革的要求以及政府机构改革本身的进程来看,其改革的任务仍然十分紧迫,需要直面难题,砥砺奋进。

  政府部门的天然习惯是管理,管理,再管理。所有政府部门都把承担管理权力作为自己存在的合法性依据。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面临着重大的重塑抉择,其中一个明确的取向就是在一些领域、一些方面、一些环节上,政府要放手让市场和社会自我管理。

  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一环,成都还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政府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将一律下放到地方和基层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机制;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政府机构作为实现国家意志的载体和工具,具有明显的执行属性,目的在于保证公共资源配置的高效和公平,因此,效率与公平是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回顾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政府机构改革轨迹,从机构精简、政府效率等方面看,它基本上满足了效率的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公平价值也获得了一定关注,但处于次要地位,导致严重的公平问题,其根源在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定位。

  此次改革调整中,将新组建部门4个、政府机构更名2个、部门管理体制调整3个,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不再保留。换牌改名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切忌换“马甲”式的改革。要突出机构优化,规范机构设置,做到不突破机构限额、不突破不设部门管理机构的要求。要统筹相关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扩权强镇改革,全面推进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精简高效的城市基层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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