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9月26日下午,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学生在通过临时放置于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的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引发下楼学生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27日下午,昆明市、盘龙区相关部门就踩踏事故举行新闻通报会称,7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免职。
也许有人不以为然,这个都是突发事件,是难以预料的,与7位相关责任人没有直接关系。7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免职,岂不代人受过?
其实不然,近几年来,全国中小学踩踏事故时有发生,后果可谓触目惊心,教训可谓沉痛深刻。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部门从上至下安全工作可谓警钟长鸣,震耳欲聋。可是,为什么仍然事故不断,悲剧不止呢?
这缘于现在的中小学校在安全教育方面,建制度,搞讲座,搞培训,搞演练,……做了很多“大”的工作,却对身边实实在在的小隐患,视而不见,对安全管理中的小细节,大而化之,或是“意想不到”,或者落实不力。就说这次事故吧,教师在使用了海绵垫子以后,怎么就不及时收回器材保管室,而搁置在一楼的出口处?老师不知道小孩子生性顽皮,可能会在上面玩耍而存在隐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