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王素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浪网7月17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7年下半年,时任巴彦淖尔市长的王素毅为华海尚都房地产项目提高容积率提供了帮助,开发商杨某某先后两次给王素毅送上19万美元;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为鄂尔多斯市开发的天玺汇房地产项目尽快通过规划审批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开发商奥某某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和12万欧元;2008年3月,为报答王素毅在工程施工许可上的帮助,开发商武某某在北京国际饭店给王素毅送上每块重1公斤的黄金10块,价值人民币234万元。
司马迁有句话说得好:“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官和商,自古以来就难分难舍,亦是从未割断过的亘古绵延。一些官员的工作职责注定了必定要与商人打交道,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可是一旦交往过度,经受不住诱惑,就成了“官商勾搭成奸”,滋生腐败,自掘坟墓。近几年,倒在“官商勾肩搭背”这把刀下的还真不少,如胡长清、郑筱萸、李嘉廷、刘志军……王素毅无疑也是倒在了这把刀下。
为什么官商勾结如同“贪官养情妇”,已经成为一种“职业病”?“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不法商人是“苍蝇”,那一些官员就是那颗有缝的“蛋”,两者一拍即合。
当官者,无疑手握权力,手里便掌控着许多社会资源,有形的、无形的影响无处不在,一些不法商人自然会或投其所好、逐步拉拢腐蚀,或打通领导家属的关系逐步接近,或通过女色直接引诱上钩。若为官者不能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思想变质”,一旦突破了这道防线,就会欲壑难填,变本加厉,就像水库开闸泄洪一样滔滔不绝,以致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走向不归路。
官商勾结的外在表现是人际的交往,隐藏其中的是权钱交易。看似友好,实际上居心叵测。官有官道,商有商德,骗子骗局,官商勾结,就是无道无德,为官者一旦不慎就会懊悔终身,身陷牢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