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党员干部“革命小酒天天醉”,结果“喝坏党风喝坏胃”,群众和家属意见一大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近下发通知,明确“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等“六个严禁”,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7月11日《人民日报》)。
纵观古今,人们习惯于在宴席上谈论事务,在觥筹交错中下定决策。好像任何事情在酒的滋润下更容易解决。殊不知,有多少要紧的事因为喝酒而被耽搁、有多少家庭因为喝酒而支离破碎、有多少人因为喝酒而枉送大好人生。喝酒误事更误人,放下举起的酒杯,让这个不好的习惯沉淀在人们清醒,理智思考下,多好。
党员干部更应该意识到这点。不可否认,现在还是存在着官场酒文化的现象,以能不能喝,会不会喝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标准之一。公款买单,党风在酒精的侵泡下越显腐化。工作饮酒,党员干部放缓了为百姓处理事务的脚步,办事效率急速降低。更有甚者,在酒精的遮掩下进行权钱交易,在酒精的麻痹下暴力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近下发的“六个严禁”,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是树立廉政党风,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必要之举,亦是有力之举。强有力的“严禁”时时刻刻提醒着党员干部自己的职责所在,也警告那些不良风气的倡导者及时收手。当然这不仅仅需要条例的约束,更在于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三省己身。相信在大家的坚守之下,纵酒行为一定会得到遏制,党风亦不会在酒精之下变得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