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淄川:药价放开 又一场改革蜃景?
投资时报| 2014-12-03 11:05:39

近一周以来,药品政府定价要取消的传闻一直在发酵,新华社也发表评论文章,称赞此举“适逢其时”。到11月26日,此事终于有了比较确凿的消息—据报道,发改委公布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已经开始征求意见,如果获得通过,2700余种政府定价药品有望实现市场化。

但是,对于这场所谓的中国药品定价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这场官媒评论所说的能“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的改革,舆论反应非常平淡,并不相信一纸决定出台,“看病难、看病贵”的老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考虑到一次次改革的海市蜃楼让民众看到希望后又破灭,这种含蓄的反应并不难理解。

让市场自由定价当然值得赞许,但要看到目前大部分药价早已经市场化了。自1996年以来,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余由企业自主定价的约占77%。但尽管如此,不合理的高药价依然是一个明显的现象。究其原因在于,政府对药价的影响并不只通过定价来实现,更多则是通过对医疗市场各种形式管制实现,仅仅放开药价难以实现多大的改变。

医疗市场化在原则上是对的,但一直以来,政府把“市场化”简单理解为医院要自负盈亏,而没有放开对于公立医院的行政管制,以及对药品流通领域的管制。迫于盈利压力,医院只能采取“以药养医”的模式来经营。其实,医疗本质上是一种服务业,医疗价格本应基于医生的诊疗水平,但由于公立医院僵化的体制,医生无法通过提高服务水平获得更高回报,医院的收入严重依赖药品销售,从而导致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这无疑也加大了患者的医疗费用。

中国药价虚高的根源在于扭曲的流通体制。药价高并不是因为药品生产成本高或者出厂价高,相反,不少普通药企利润微薄甚至亏损。但在流通过程中药品层层加价。据统计,从药品出厂价到最终售价往往要增长四倍。由于患者要通过医生的引导来购药,所以医院决定了药品的需求,药企主要要“讨好”医院而不是消费者,这导致药企的竞争不是拼质量和价格,相反,通过回扣等方式鼓励医生为患者开出自己的药品,变成了一些药企主要生存模式。而这中间的成本,最终都转嫁到患者身上。

当然政府也看到了药价虚高问题并试图解决。从2000年开始实行的药品招标采购就是为此目的而设计的。但招标采购过程存在诸多不透明、不规范的问题,加大了药企经营成本,这些最终也要转嫁给患者。由于流通环节的“以药养医”问题没有解决,所以招标采购导致医院更愿购进和销售高价药,于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格雷欣法则”生效,导致一些质优价廉的药品难以买到,或者医院不愿进药,或者药厂不愿生产。用新华社评论的话说就是“政府限什么、市场上就没什么”,导致低收入者的用药需求更无法得到满足。

所以,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在药品销售方面的垄断地位是药价虚高的根本原因。药品流通体制不改变,公立医院享有的行政照顾和优势地位不改变,任何局部改革都无济于事,最后总难免“按下葫芦浮起瓢”。真正能起到作用的改革方向,是打破公立医院垄断地位,放开药品的销售渠道。改变公立医院的行政化管理方式,改革医生的薪酬体制,阻断“医”与“药”之间的共生关系,给医生以正向激励。同时放开市场准入,让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在公平基础上竞争,有效增加医疗服务的供给。

媒体把药价改革称为“部委博弈”,其实普通公众并不了解也无心关注繁琐的医疗管理体制的详情,这些“神仙”怎么博弈,乃至妖精如何打架,对公众的影响都不大。近些年来,诸如社保、医疗、教育、户籍等民生领域的改革,无不陷入“不改百姓苦,改百姓亦苦”的困境,根本原因还是民众权利的缺失。医改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但根本上还是关乎权利,关乎官民之间的资源分配,终极的改革只能是让公众成为博弈的重要力量,能够制衡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让政府政策真正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改革才不会幻化为又一场蜃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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