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条例”,最终未能在6月底前如约出台。
伴随着“不动产登记条例”的推进,与之相关的房产税试点扩围的准备工作也开始启动。事实上,在今年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挂牌后,就有专家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能为征收房产税提供帮助”。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认为,重申房产税改革大方向已定,与之呼应的正是不动产登记的推进。
宏观组高级研究员杨志荣表示,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是一个难度极大的问题,它是收房产税的前置条件。“完成不动产登记需要3到4年时间,而房产税开征的时间节点也差不多”。
与此同时,日前多个城市已将房产税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待批。“房产税的开征会为地方政府的支出找到一笔收入。”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表示,目前,各地卖地收入锐减,征收房产税的意愿会增强。
而积极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贾康则表示,房产税还应涉及在整个不动产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都要加以整合。杨志荣认为,推进住房税收改革,这势必会触动既得利益,从不动产开发到住房交易,再到住房保有各个方面的税费改革,都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