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惩罚性电价逼小焦化出局
| 2014-07-17 19: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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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别电价的实施会对淘汰落后产能发挥多大作用,还有待观察。 中国环境报记者刘秀凤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 周迎久 通讯员 马幼松 赵丽辉

  “对于深陷亏损重灾区的焦化企业来说,实施差别电价绝对是个坏消息,但对于唐山市的大气污染治理来说,实施差别电价则是拉开了以经济手段倒逼‘两高’企业进行污染治理或退出行业过剩产能、转型发展的序幕。”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自今年5月起,河北省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再出重拳——14家环保设施未达标的焦化企业将被实施惩罚性电价,每千瓦时加收0.1元的惩罚电价,直至完成治理任务。

  按照唐山市政府《关于对未按期完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的部分企业(第一批)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实施方案》,此次差别电价实施涉及全市14家焦化企业的29座焦炉,这些企业均未按规定时限开工建设干熄焦及污水膜处理设施。记者注意到,这14家焦化企业均为中小型企业。

  “这是唐山市对未按期完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的焦化企业首次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惩罚性排污费措施(简称‘三项处罚’措施),通过价格杠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排放。”唐山市政府特邀咨询辛志纯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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