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工商注册制度及市场监管体系,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为百姓带来了实惠。昨日,记者从“2014年上半年烟台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市工商局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对企业登记人员职责权限及程序、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范围作出调整,特别是在下放登记审批权、管辖权,放宽各类市场主体名称使用限制,推行网上便民登记服务,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速增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助推了全市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上半年,新登记公司数量发生“井喷”,投资者热情被大量激发。放宽最低注册资本500万以上公司登记下放市民姜先生想注册一家公司,现在他经营一家小加工部,由于资质不够,在业务范围拓展和与其他企业、单位合作方面,有着很大的限制。然而,如果要注册公司则需要一定的资金,这难倒了姜先生。“没想到现在注册公司资本没有最低限额,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姜先生告诉记者,最终,他如愿办理了注册登记。
“现在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元注册公司。”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鲍伟民科长介绍,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除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外,现在还实行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同时,下放市场主体登记权,将原由市局登记管辖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含)私营有限公司以及各类企业的分支机构,下放给各区工商部门登记管辖,便利企业登记。
开通网上登记服务通道
自3月1日起,我市全面施行网上登记,企业除了可以到登记窗口申请登记外,还可以在‘烟台红盾信息网’上申请名称预先登记、各类注册登记,提交申请可以足不出户,便利企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开通“烟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可以免费查询烟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情况。
工商登记窗口安排专人加强网上后台管理,及时受理、审核网上申请,对申请提交材料不全、有误的,及时网上反馈意见,提出修改建议,指导申请人顺利完成网上登记;将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清算报告等所有企业登记提交材料制作成示范文本放置网上服务平台,申请人可以免费下载,免费提供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实行“先照后证”制度改革
记者了解到,在工商登记上,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公司法》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事项,除此以外,其他设立和经营项目许可审批事项,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许可事项。除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市场主体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不须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须经审批方可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凭相关材料向审批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文件、证件后开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