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 根据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简称偿二代)建设规划和整体框架,保监会研究起草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7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征求意见稿)》,并于2014年4月征求了各产险公司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保监会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现征求各公司意见,并开展自评测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的要求,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表》中的每个评估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客观评价,并注明评分依据。
二、本次测试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表》中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暂不评分,将其作为“不适用”项目计算最终的评价得分。
三、在自评测试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财务会计部沟通。
四、请于7月30日之前将反馈意见和评分结果通过保监会公文传输系统报送我会财务会计部。
联系人:张翔(保监会财会部监管一处)
电 话:010-66286778
附件:1.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征求意见稿第二稿)
2.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表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