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以来,陕西省大部分地区热浪滚滚。最近三天,西安、宝鸡、安康、商洛等部分地区相继发布了橙色高温预警,今天不少地方的最高气温也超过了35℃。根据相关政策,当气温超过最高气温超过35℃,进行户外工作的人可以领到每天十元的高温津贴,然而在记者的走访调查中,高温津贴大多情况下都只是传说。(凤凰网2014年7月21日电)
高温津贴是针对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以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2012年5月,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4部委联合修订并起草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意见稿公布,明确日最高气温35℃以上用工单位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若劳动者没有领到高温津贴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有了国家政策的强制规定,有了维权的途径,为何高温津贴依然难入劳动者之手?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一人一天10元的高温津贴无疑是超出正常工资支付的部分,对劳动者而言,一天多10元工资并不是多大的数目,而对用人单位来说,不发高温津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约”不少的成本,而且大多数劳动者根本就不会为每天10元的高温津贴,“冒险”向用人单位索求,更不可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从劳动者自身角度来看,对国家规定的高温津贴并不是十分的了解,就算了解高温津贴,但由于工作难找、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没有高温津贴等原因甘愿妥协。天热用人单位不得不施工,天热劳动者不得不找工作,就这样,高温津贴被“潜规则”了。
从相关行政部门来看,有了制度,发了通知,劳动监察部门接到这方面的投诉并不是很多,“民不举,官不究”,工作也算是“落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