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浙江省“三改一拆”工作和“五水共治”战略,推进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建设,日前,温州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合议庭,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也是浙江省首家中级法院环境保护专门审判机构。
环境资源合议庭由温州中院民一庭设立,专门负责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审理一、二审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民事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民事案件,涉及森林、草原、内河、湖泊、滩涂、湿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案件等。凡属民一庭管辖的上述类型案件均交由环境资源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
环境资源合议庭团队由该院民一庭庭长邹挺骞领衔,六名成员全部具有丰富的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且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配备可谓兵强马壮。
据邹挺骞介绍,由于环保案件专业性较强,尤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冲突案件、涉公益诉讼案件等,在必要时要邀请温州市环保局、环保协会等专业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以提高环境资源合议庭的专业化水平和审判效果。
据了解,环境资源合议庭已于日前正式受理了首批12件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系列案件,部分案件将于7月30日排期开庭,这也标志着环境资源合议庭已正式投入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