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统发工资安全监管,澧县三措并举规范工资统发。截至2014年7月31日,工资发放系统已累计发放工资和津补贴2.8亿元,确保了全县1.3万名在职人员、0.6万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1、执行原则不打折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三不变”的基本原则,一是不改变预算单位的执行主体地位。工资指标在年初预算时均统一上线到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每月工资数据均由自己维护单独申报;二是财政各分管业务股室做好审核监督,支付大厅统一集中支付。工资系统参照支付系统计划审核模式,送审数据经业务股室初审、国库终审的业务流程进行审核监管,确保了工资指标不乱用、不截留,不挪用;三是财务管理、工资核算由预算单位自行负责,确保管理权限不变。
2、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一是简化数据报送。预算单位只需在每个月10日之前维护好本月工资数据,并送审到各业务股室即可。免除了计划审核下达流程,统一由工资发放中心扣减指标,节约了预算单位申报工资的时间;二是集中时间审核。分管业务股室审核工资集中在每月10-15日进行,集中处理步调一致,节约了系统审核时间;三是针对性重点审核。业务股室每月只需按照工资系统指标红字提示或工资数额超额警告进行针对性的工资指标关联后审核即可,简化了审核冗余性,提高了效率。
3、保障安全加强监管。一是进一步完善工资发放内部控制制度;二是优化监控岗位设置。在原有经办人和审核人岗位之外,另新增设了安全监管员岗位,优化监管;三是完善监管手续。每次工资发放必须由经办人提供纸质文档并签章,安全监管员、支付中心主任、财政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发放。
湖南澧县财政局 苏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