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编制合理预算,严格预算约束。根据县级预算管理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科学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二、 加强日常审核,节约行政成本。组建宜黄县“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纪检和财政部门人员,明确为县财政局下属单位。加强“三公经费”审核,特别是对招商引资、跑项争资经费还应由单位写出说明,经县团队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三公办”审批。不断深化公务卡管理使用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促进公务卡与国库集中支付有效对接,确保“三公经费”数据动态监管和对比。
三、 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消费行为。新出台《宜黄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宜黄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宜黄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 全面规范“三公消费”公开工作。
四、 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稳妥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全县各预算单位(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除外)全面公开本单位“三公经费”当年预算和当年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 严格财经纪律,开展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促进各单位公务行为廉洁高效,适时开展全县“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公务外出、公务用品购买、会议和培训等审批和支出是否存在违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财经纪律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在国家和省、市、县规定之外的福利及津补贴发放等情况。一经发现,将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徐葵建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