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行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实行备案管理
河北日报| 2014-09-12 17:08:11

  从省发改委获悉,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科学引导项目投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近日,我省制定实施方案,将在全省推行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未列入《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和《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将由投资者自主决策,实行备案管理。

  据悉,9月底前,我省将发布《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和《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于列入《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的项目,不得在省内投资建设,各级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有关单位不得提供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对于列入《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需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对项目进行审查,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核准。(记者 李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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