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官员因“地沟油”辞职,给我们什么启示?
| 2014-09-17 08:21:00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馊油(即地沟油)事件使屏东县被外界批评为稽查不力,屏东县长曹启鸿16日宣布准许5名一级主管辞职,并首度率全体主管向社会道歉。曹启鸿今天上午召开馊油事件爆发后的首度公开记者会宣布,馊油案为对社会大众负责,准许环保局长林雅文、卫生局长李建廷、城乡发展处长李吉弘、地政处长苏俊源及农业处长林景和辞职。

  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最大来源为饭店的潲水油。使用地沟油容易导致腹痛、腹泻、胃癌和肠癌等,对人体的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规章制度,重点整治地沟油的生产销售和使用。2012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此后各地陆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然而“地沟油”问题依然屡禁不止。在笔者看来,主要是官员履责意识缺乏。

  地沟油的黑色产业链包括加工、批发、销售等,其监管关系多个部门的权责交叉,城管、工商、质检、环保、公安、食药局等部门都有管理职权,但主导部门不明确,长期处于推诿扯皮状态。事实上当前我国各地在“地沟油”治理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难题,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明确的职责部门,也没有明确的责任人。于是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就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慢作为、不作为。本次台湾这次“馊油事件”直接导致了5名一级主管辞职,县长亲自道歉,可以看出官员对该事件的重视。如果我们把国内的“地沟油”事件上升到官员引咎辞职的高度,如果各职能部门能够相互协调配合、尽职履职,地沟油的治理还会这么难吗?

  笔名:古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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