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部分干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为官不为”问题,挖病根、找病灶,查病理、下猛药,出重拳整治“为官不为”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9月24日《内江日报》)
内江市东兴区重拳整治“为官不为”行为,主要有三大举措:出台问责办法,明确“不为”界限;开展专项治理,“不为”则“无位”;建立激励机制,就是要让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面对矛盾、敢于动真碰硬的优秀干部有位更有为,“有为”者“有位”。
治理“为官不为”是打造一流软环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着力提升政府形象,提高办事效率的迫切需要,更是加强了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治理“为官不为”就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解决较变干部作风的具体体现。只有环境更加优化,才能得以快速发展,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当然,要治理“为官不为”,对涉案人员严肃处理是必不可少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在明查暗访中发现顶风违纪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予以从严从重处理。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责任。要以适当形式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检举、控告、投诉,新闻媒体报道,网络舆情曝光,让全社会都来监督,把公务人员的行为暴露在老百姓关注的光天化日之下,“为官不为”就会无处藏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