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领导小组安排,县财政局牵头开展“集中整治 ‘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工作,将该整治工作列入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的重中之重,周密安排,制订控制“三公经费”专项方案,确保了该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平稳推进。
一、积极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活动
为全面了解全县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县财政公消办牵头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范围包括县直各预算单位、12个乡(镇),实现全覆盖,并重点抽查了四个乡镇和16个县本级单位。从自查、抽查情况看,各单位的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采购支出都有不同程度下降,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单位公务消费刷卡不及时,没有做到三票合一;存在超标准接待,陪客过多现象;部分车辆维修商户维修报价过高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所涉单位整改态度积极,整改到位,确保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二、建立“三公”经费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牢牢把握政府预算这一源头管控环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除中央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一律不得新开支出口子,切实减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二是完善厉行节约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在集中检查、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扩大了公消监管范围,为“三公”经费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积极推动“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各单位各部门的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三公”经费执行管理
公消办按月对各单位上报的“三公”经费进行数据汇总分析,掌握全县执行进度,严格控制总量,确保“三公”经费总量控制目标不突破。县财政将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监管,确保我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丁先贵、谢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