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男子李某云,曾是某保险公司的部门经理,在职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偷偷复印他人身份证,并伪造他人工作证明、资信证明等,多次骗领信用卡并使用。9月15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捕李某云。
今年45岁的李某云,是诏安南诏镇人。早在2007年,他就利用为客户何某办理保险业务的机会,偷偷复印其身份证准备留作他用。2009年9月,由于个人资金周转困难,李某云就想出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套取现金的歪主意。李某云利用何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了诏安县某银行的信用卡申请表,但联系地址和电话都是他本人信息。而后,他利用自己掌管保险公司印章的便利,开具一份表明何某是保险公司员工的工作证明,同时伪造了一份何某的资信证明,顺利地申领了信用卡并使用。之后,李某云如法炮制,再次利用何某和另一名客户许某的身份证明,先后于2010年6月和2010年8月骗领两张信用卡并使用。
今年元月,许某到农信社帮他人做贷款担保时,被告知因信用卡欠款被拉入黑名单。许某怀疑有人冒用了他的身份,便向警方报案。经查,李某云骗领的3张信用卡涉案总金额为2.6万多元。(沈冰川 林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