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艾米斯是当今英国影响最大也是争议最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题材多色情、血腥和暴力情节,技巧上则承袭现代主义和后现代派的诸多创作手法,并在语言上杂糅当代市民俗语、街头俚语和行业切口。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艾米斯每有新书出版,就必然招致读书界毁誉参半的评价。他曾几度入围布克奖,皆因作品承载满满的负能量而铩羽而归。
对此,艾米斯说道:“我不相信文学曾经改变人们或改变社会发展的道路,难道你知道有什么书起过这种作用吗?小说家惩恶扬善的观念,再也支撑不住了。肮脏下流的事情,当然成为我的素材之一。我写那种题材,因为它更有趣,人人都对坏消息更感兴趣。我不是在写社会评论。我的书是游戏文章,我追求欢乐。”
艾米斯轻轻松松就将正能量扫地出门,但我们并不能就此下判说,他的作品仅仅是游戏文章。艾米斯发表于1984年的《金钱——绝命书》,证明了在谐谑之外,他的创作可以将文学对社会、人情、体制的思考进行得何等广泛和深入。这本小说以撒切尔夫人执政的上世纪80年代初为背景,其时,英国经济复苏,整个社会弥漫起一股拜金主义浪潮。主人公塞尔夫一边往来于伦敦和纽约筹拍色情电影大发利市,一边沉醉于酒精、性爱和暴力之中,直至深陷制片人设下的骗局,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这本小说奇就奇在,就情感而言,我们未必反感主人公挥金如土的放荡劲儿,但同时,我们的道德神经又频频对我们的品味之低劣作呕吐状。这种复杂的体验触及到一个根本性的、对小说尤其是小说人物的解读问题:理解人物,亦即意味着理解人何以如其所是,这便是一本好小说应该做到的。而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谴责,只能简化人物,导向狭隘和偏见。
艾米斯对塞尔夫的描写,就体现出好小说所具备的那种品质。塞尔夫渣到什么程度呢?他偷睡好友的老婆和自己的继母,他开事务所从来都是坑蒙拐骗逃税漏税,他试镜女演员就如同他花钱买妓女,永远弄不清怀里的是朱迪、朱莉、米莉还是米琪。那么,是什么令他一渣到底的呢?是好友借债不还而且也在偷睡他的老婆,是父亲罗列十几年来的奶粉钱、零用钱、理发钱和冰激凌钱向他讨回抚养费,是女友在床上开到什么价钱就宽解到哪件衣带、否则一记无敌霹雳腿踢爆没商量。一言以蔽之,是“人对人是狼”的丛林法则在这个社会中起作用。而这,又导致主人公对贫穷的恐惧,他决定用金钱来武装到牙齿也就顺理成章,他以金钱的眼光来看待爱情和人情也是题中之义。艾米斯对塞尔夫的立体式描写所构筑的叙事之网,从他本人到他周围的人,再到更广阔的社会生活,难道这些还让你觉得塞尔夫是一个扁平、纯粹的人渣吗?
而小说最让人动容的,是那些夹杂在金钱和暴力话语罅隙间的顿悟与铭感,它们就像层层乌云所洒下的那两三线阳光,烛照出主人公内心的柔软。一个是“电话弗兰克”,作为塞尔夫良心的投射,谴责他的所作所为;一个是查尔斯和戴安娜的王室婚礼,讲述爱情、婚姻、自律的必要性,尽管我们已经知道这个婚姻的结局,但我们结婚不是冲着离婚,正如我们明知终有一死但我们仍然会努力活下去。还有一个,就是作者亲自登场现身说法,以其不为金钱所动的矜持告诉塞尔夫还有另一种可以选择的人生。此外,艾米斯的在场也可说关系重大,他让这个由主人公所讲述的浸透了酒精的混沌故事,变得清晰、可感和直接。他让我们在塞尔夫身上体会什么叫“被人观察而毫不知情,以至于让人心痛的脆弱”,而此前,腰缠万贯的塞尔夫正是以此来怜悯那些蝇营狗苟的人们的。
于是最后,我们可以来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这本小说是在宣扬拜金有罪吗?是的,拜金有罪,但我们还应该意识到,小说同样没有鼓吹贫穷乃是一种美德。小说中那些无产流氓、痴汉、荡娃,也在干着龌龊卑鄙的勾当,毫无崇高可言。也许有人要说了,这些人不外乎是金钱的奴隶、没有灵魂的傀儡,换言之,他们不该为他们的堕落负责,也就是说,整个资本主义的金钱制度才是罪魁祸首。这使我想起让·鲍德里亚在《消费主义》中提到、今天已然成为主流的一个观点。这个观点说大众需求是消费社会为自身运转制造出来的幻觉,而金钱制度正是这个万恶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简言之,有罪的永远是体制,而不是人。
这种说法不是在标举人性,而是恰恰把人性贬到一个屈服于体制之下的虫豸,藐视人之为人的核心价值。马丁·艾米斯写了那么多人与人之间的倾轧,与其说在批判金钱制度的罪恶,毋宁说他在通过诉诸召唤人心中那个“柔软”的存在,来拯救人性。至少他还相信,人性是有希望的,而绝不只是金钱砧板上的一块死肉。因为说到底,体制也好,社会也罢,都是通过人手和人脑造出来的。我想,这就是他何以在小说中精心描绘那些尽管数量稀少、却弥足珍贵的“烛照”瞬间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