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探索主体功能定位差异化政绩考核办法
| 2014-07-21 18:31:13

  政绩考核“一刀切”,甚至“唯GDP”论,这些落后的考核方法将在厦门被淘汰。2014年以来,厦门市创新主体功能区体制机制建设,启动实施与其相配套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据厦门市委组织部介绍,厦门市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状况、资源承载能力、经济结构特征等因素,区分优化提升区、重点发展区、协调发展区、生态保护控制区等四种类型。通过叠加相关功能,形成各行政区主体功能,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层面,并分别量化为不同比重,明确了各区“能干什么、该干什么、干好什么”。

  按照“指标有区别、权重有差异”原则,厦门市在考核中设置了共同指标、差异指标,既保证基本目标任务,又明确各区特色重点。共同指标包括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就业和社保、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并根据各区功能定位划分不同权重。差异指标主要有经济结构、发展动力、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凸显特色优势。强化底线思维,设置考核指标“负面清单”。

  厦门市委组织部表示,考核与干部的奖惩、升降、去留、责任追究挂钩,统筹整合资源,突出综合评价,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注重从日常走访、谈心谈话、民声民意及纪委、信访等多渠道考察、了解。

  同时,厦门市还完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通报、指标分析、落实整改、对接选拔任用等措施,有效激发干部活力,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求真务实精神,经过半年多的稳妥推进,其功能、效用正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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