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处理闲置办公室,还需谨防“节外生枝”
| 2014-07-23 15:10:00

  河南尉氏县交通局新办公楼,从2006年建成竣工到2012年,闲置长达6年之久。而且,截止到目前,局机关仍然没有搬进新楼办公。尉氏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徐建国对此解释称,“交通局办公楼闲置是因为没钱搬家,局机关领导不想再折腾。”

  新办公楼竣工6年,却因无装修款而闲置。笔者在感慨浪费之余,也感到几分嘲弄。偌大的交通局,修得起办公楼而无法支付装修的钱。当然,修得起楼,装修不起,也不足为怪。只是,办公楼闲置6年之久,实在是巨大的浪费。

  要想办公楼不浪费也不是没有办法,那就是进行市场化处理,要么政府招标进行拍卖,要么出租。当然,公家资产市场化必须按照严格的规定和程序,以免在市场化活动中出现权力寻租的事件。市场化处理,既能不造成浪费,还能获得盈利,借此补充县财政收入,进而有资金解决该县欠修路款的事。

  如果不想节外生枝,不想因市场化处理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其实内部流转也何尝不可。该县机关事务局可以对各单位的闲置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然后将闲置办公楼首先用来调剂给亟待改善办公条件的单位,这样就能实现“房尽其用”,避免资源闲置和浪费。

  总之,单位办公楼也是社会资源,不能因为超标办公室清理或者其他原因而造成更多的浪费,让国有资产在闲置中无故流失。

  当然,在处理闲置办公室的过程中,也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同时掌好“公平”这杆称,唯有如此才能稳妥的处理好闲置办公室事宜,而不在此项工作中出现以权谋私、权力寻租之事,避免节外生枝,出现负面影响。

  作者: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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