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酒泉市城建局原局长听判后,茹秀琴放声大哭,史勇低着头一言不发。史勇、其妻茹秀琴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在审理时,对于史勇、茹秀琴提出的关于受贿金额、收入数额计算有误的质疑以及茹秀琴是否构成受贿罪等五项质疑一一进行解答。(7月4日新华网)
据相关报道称,身为酒泉市城建局原局长的史勇利用主管房产工程建设的职务便利,为姚振东、吴雄图、李毅平等人承揽工程和在结算工程款等事项上予以关照,收受姚振东等人为其购买的房产及以借为名向吴雄图、李毅平索取贿赂。然而,茹秀琴作为史勇的妻子,明知姚振东、赵泳斌有求于史勇,送给他们一套上海别墅。在史勇的安排下,茹秀琴提供身份证并参与办理了该别墅的合同签订、登记、按揭贷款等相关手续,成为共同受贿的“同路人”。
可想而知,作为领导干部身边最为亲近的人,本该在反腐倡廉过程中成为隐形的“监督者”,时刻提醒领导的言行举止。试想一下,倘若史勇妻子茹秀琴在其第一次丈夫偏离正道的时候,就及时的予以规劝和阻止,而不是“与之为伍”,他们也不会再背弃党和人民的歧途中越走越远。
我们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人生的港湾,家庭是事业的摇篮。所以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中,家庭的作用不容低估。健康的家庭是抵御腐败的屏障,“病态”的家庭往往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我们的领导干部位高权重,手里掌控着许多的社会资源,有形的、无形的影响无处不在,难免会有人攀龙附凤,挖空心思也要与领导拉上关系。这样一来,用“糖衣炮弹”腐蚀领导干部的“后院”自然而然也成了与领导套上近乎的必用手段。
所以,这个时候我们的“贤内助”守住底线尤为重要,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当好了“贤内助”,时刻提醒,必定会有助于领导干部抵制各种名利的诱惑。倘若连我们的内助们都突破底线,对不法行为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甚至是包庇、故意纵容,甚至配合上演“高官丈夫前台扮黑脸,妻子幕后收黑钱”大戏。如此一来,高官丈夫终会在各种利益瓜葛中丧失了党性和原则,落得身败名裂身陷囹圄的悲惨下场,就连自己也逃脱不了干系。
俗话说:“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如此教训是惨痛的,还希望我们的领导干部以此为戒,“如履薄冰”,进一步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也希望我们的内助们在真正当好“贤内助”的同时更加要当好“廉内助”。只有这样,“全家腐”现象才会真正被遏制,我们的领导干部才会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方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