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山门前,10余名女子手撑素油伞,身穿颜色艳丽的旗袍,迈着猫步在庙宇前走秀。 当天少林寺值班僧人延畅法师讲,“寺院是佛门净地,岂容尔等放肆,她们如果要走秀,应该去西湖边,而不是选择庙宇,这样有损寺院形象。
先来看看旗袍走秀负责人李秋玲所说的理由,“旗袍也是一种传统文化,登封的名胜古迹是我们登封厚重的历史文化,我觉得两者有共通之处。”如是说,她认为二者并不矛盾。但笔者认为,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
其一,我国传统文化灿若星河,但随便两个文化就不能人为的联系在一起。这样做,犯了哲学上臆造联系之错误。
其二,旗袍固然是一种传统文化,但重点是走秀,而不在旗袍。行人也许关注美女要多过关注旗袍多一点。这样看来,这位走秀负责人就是在偷换概念来混淆视听。
其三,旗袍和名胜古迹有什么共通之处。要说的话,只能说他们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两个分支而已。但二者毕竟是相距较远的两种传统文化,她这样说,只是看到了旗袍和名胜古迹的同一性,而没有看到他们二者的差异性。这是一种片面的形而上学观点。
再者,中国传统文化何其之多,如果随便两个都有共通之处。那么,按照这位走秀负责人的逻辑,是不是可以在少林寺门前搭戏台来唱大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