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羽熙:派出所不该拿“省厅官员”没法
| 2014-09-11 10:53:00

  9日,有网友在大成网上爆料称,一名自称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官员的男子,驾驶四川省政府序列的奥迪A6轿车,到乐山夹江县甘江镇陶渡村打人并堵塞交通,当地派出所也拿他没有办法。10日,人民网记者就此事致电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一名值班工作人员称正在调查。(9月10日,人民网)

  这位自称“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官员”的男子,他的真实身份省厅的人正在查证,如果核实确定系该厅公职人员,这种“只要一句话就可以把村主任免了”、“你们当地政府是管不了我的,我是省政府的”魑魅魍魉官员,自有党纪法律去降伏。但同样让人费解的,还有当地派出所在现场执法的情况,还真被这“省厅官员”说中了,“管不了”!可这到底是“管不了”,还是“不敢管”?

  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规定,查验居民身份证,是指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为查明有关人员的身份,依法要求公民出示居民身份证接受检查、验看的行为。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应当坚持依法查验、文明查验、规范查验,特别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示居民身份证的”的人员,应全面核实其身份。但是,当地派出所民警在面对“省厅官员”时,连最基本的查验居民身份证都无法办到,接个电话就听之任之,这样的执法,确实“没法”,因为本就没依法。

  80后的一代可能都记得小学有篇《列宁与卫兵》的课文,讲的是门口站岗的卫兵因不认识列宁,在面对列宁时要求其必须出示通行证才可放行。这种行为得到了列宁的赞许,“我们就需要这样认真负责的好战士。革命纪律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我也不能例外”。把这个场景映射到此事上,党和人民应该说,“我们就需要那样认真负责、不畏强权的好警察。党纪国法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省厅官员也不能例外”。

  为什么有官员目无法纪?为什么有官员日渐猖狂?监督、执法人员的畏缩、容忍、胆怯也是滋生官员臭毛病的温床。就算是省厅的车、省厅的人,无非也就是公车、公职人员而已,大不过党纪国法。作为警察,连依法执法的虎气都没,确实让当地报警的群众寒心,让围观此事的大众叹气。如果此事得不到公正的调查处理,一些人可能会错误的认为,“有权有钱就是横”。在这种思想熏陶下的民众,可能会出现仇官仇富、行贿讨好、狐假虎威等现象。结果,变成恶性循环。

  所以,在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调查核实口出狂言的“省厅官员”身份、“省厅车辆”信息、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情况的同时,当地派出所是否也该问问出警民警,“为什么拿身份都没核实的‘省厅官员’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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