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刚过不久,各地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单位、个人未遵循“节日禁令”公款购买月饼、发放福利以及收受礼品的处理决定也陆续公布,彰显了当前我国对肃清党风政风,维护纳税人利益的决心。
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不久,中纪委就针对2013年元旦,春节发出通知,并于这份通知中使用了9个“严禁”,从这以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节日期间公款购买节礼,工作人员收受不当礼品的风气得到了遏制。广大民众对高密度、精细化的节日禁令的探讨自此再未淡出过视线,节日禁令到底是矫枉过正还是反腐的必要举措,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
部分民众认为,过节给广大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发放些节日福利以作慰问无可厚非,对此三令五申未免小题大做,反腐工作不必连这点小福利也一并“反掉”,还有人认为,过节送礼是中国长期以来的传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也不能免俗,再者,积习已久,不可能一纸禁令便得到根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可。
当前我国仍处在把发展经济作为第一要务的阶段,须知要创造利于招商引资利于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一个清廉高效并得到群众真心拥护的职能部门系统必不可少,前几年许多政府机关,国有部门、单位购买节礼发放福利却由纳税人买单,难以逃过群众的悠悠之口。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节日走动背后的人情意义已经悄然变味,不仅节日来往物品日益高档化,“天价粽子”、“天价月饼”频出,污染了本该温情的佳节气氛,送礼人强烈的目地性也使得一些警惕性不高的公务人员就此迈出了腐败的步伐再难回头,搞乱社会风气。
反腐无小事,改进作风刻不容缓,群众路线大势所趋。各类“节日禁令”的发布,是向社会传递一个强烈信号:遏制“节日腐败”,力度要大,工作要实;保障人民利益,步子要快,政策要稳。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与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从从小处抓起,时时事事对照自身,决不妥协。还温情的节日清风朗月。
作者:顾 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