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城管与小贩互跪的图片引发热议,照片中的小贩是一位七十多岁的大妈。当天,大妈正在沿街售卖蔬菜,遇到城管前来执法。就在城管动员大妈离开时,老人家突然朝着城管跪下,随后一名城管队员也跪了下来,最后在城管的劝说下,老太太被扶了起来。(9月14日北方网)
近年来,城管执法相互下跪,这样的新闻在各地已不再新颖。只是,小商贩频频向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下跪,或者是发生更严加严重的流血冲突时,我们将质疑的眼光投向执法者时,更应思考城市管理者将流动小摊贩摆在何种位置,调整这种位置才能真正解决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只有当权者站在一个以人为本的执政角度,才能真正的建设我们的美丽城市。才能能让我们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人都能有尊严地“站着”生活。
其实,我们每个都可以看到,随着我国城市环境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曾经对于小摊小贩一律不准摆摊的“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各地相关部门已经进行了合理调整。比如,笔者所在的城市,城市管理部门就允许小摊贩在各个小区合适的地点,在下班时段设点买卖,这样的既给小区的居民带来了便捷,也给小摊贩一定生存空间。大大降低了执法者和小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
但是我们仍然还是可以看到,部分小商贩仍然不满足于这一时段的“营业时间”,原因很简单,小商贩的商品交易本来便是以价格实惠取胜,所得利润自然不会太高。他们想要通过这样短暂的三四个小时的营业养家糊口,确实是一件难事。理所当然,他们就想要更多的营业时间。
可是,绝大多数小商贩摆摊买卖时,却没有注意环境卫生的保护,我们路过小摊贩收摊后的路口时,往往看到一片狼藉,烂菜叶,塑料袋,瓜果皮等四处皆是。倘若这样,小摊贩缺乏定时定点的管理,必然给环卫工人的工作带来巨大的难度,城市环境卫生也的确缺乏有效管理。因而,作为城市管理者在制定相关的制度,是否应该更重视小商贩卫生的管理,而非小商贩的管理。
梁文道曾经在书中谈论城管与小商贩冲突时提到,作为城市规划者和管理者,心中的美丽城市不应是电影中特地构建出来的画面,不是一排排整齐房子,街道上一尘不染,商场中排列整齐的蔬果。笔者认为,城市不应是一栋栋美丽的建筑,而更应该涵盖人的味道,而小摊贩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元素,具有独特的地方人文,不应成为美丽城市的异类。他们是美丽城市的一员,他们也在为城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小摊贩通过自己的双收劳作在社会上获取自己的生存空间,这样的合理诉求都应得到支持和满足。只是,我们在享受城市资源时,也应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流动摊贩在取得城市商品交易的果实,更应自觉保持城市的环境卫生。
城市当权者是否能够给流动摊贩一个合理的定位,笔者认为流动摊贩不应成为城市风景的煞笔,在制定政策不应仅仅只是从城市管理便意,减少城管与摊贩的角度出发,而是该摊贩本身的角度出发,不能单纯地认为流动摊贩只是城市发展的毒瘤,当权者是否能从摊贩本身的发展出发,给他们一个合理的定位,给予他们共同发展和进步的空间。笔者认为,当权者在制定城市管理政策时,是否假设流动摊贩可作为我国城市的一种人文商品交易,规定严格的城市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条令,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让流动摊贩在制度内有标准有规则的运营,而非每日和城管做着猫捉老鼠的游戏。
作者:陈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