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乞丐”折射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缺失
| 2014-09-17 15:02:06

  北京西站附近有个乞讨老者,每月能往老家汇款万元左右,逢年过节有时能有两三万。无独有偶,央视《新闻1+1》也揭秘,河南郑州繁华区一些职业乞丐,一天“收入”能有两千元左右。(网易资讯9月17日)

  当前社会上出现一些怪象,一些职业乞丐收入可能高过普通打工者。他们当中,有些有劳动能力,却不创造社会财富,很多人走在街头,面对乞讨人员时,已经不知该不该伸出援手……不论是真穷还是假穷,假如有劳动能力,为什么不能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原来,乞丐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们或是惨遭生活压迫,或是因为天生或是后天残疾,导致他们的无法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的生存,这应该得到社会的帮助。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国家,政府给予生存的环境,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帮助他们,我们都是一个群体,都是华夏子民,都是中国人。

  但是,真是因为这样,人与人之间应该真诚相对,实打实,不来半点虚假的,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他人,那么最后的结局就如放羊的小孩,自食其果。其实有“高薪乞丐”也不为怪,有这样的市场,何乐而不为呢?但是,这也折射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缺失。

  如果真是没有劳动能力,作为乞丐,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帮助,但是,如果是好手好脚的人,靠别人的救济生活,甚至利用这种行为来“致富”,那么尊严何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何在?因此,杜绝这种不应该出现的“高薪乞丐”,应该做到三点:一是政府官员应该涉入进来,将那些欺骗者绳之以法;二是基础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三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构建一个诚实、友善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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