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书记”10年疯狂受贿说明啥?
| 2014-09-18 10:27:07

  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人民网9月17日)

  这不,近日才曝出“江苏淮安淮安环保局原局长任职10年间向多人‘卖官’”的风波还未平息,紧接着又曝出“安徽泗县原县委书记10年受贿600余次,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据统计,晏金星收受各种礼金财物达600多次,平均每6天一次,几乎每周都在“收钱”。不止如此,在安徽泗县,晏金星被一些干部私下称为“帽子书记”。自2002年2月至2012年9月,历任县委组织部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十年间,晏金星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收受钱物批发“官帽”。

  毋庸置疑,晏金星作为泗县“一把手”,不时时刻刻将群众放在心上,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系”,反而利用自己手上的权力以权谋私,甚至不顾群众切身利益“买官卖官”,真是当之无愧的“帽子书记”。

  那么,“帽子书记”10年疯狂受贿说明啥?在笔者看来,晏金星疯狂“批发”官帽有个人目无法纪突破底线的问题,但暴露出的一把手成“一霸手”、权力失控监督失灵的制度漏洞更值得深思。试问,“晏金星‘卖官’行为持续十年,却一直没受到监督和查处,甚至一路‘带病提拔’,这期间的权力为何失控?相关的监督制度何以失灵?”?所以说,无论是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还是权力运用没有得到有效监管,还是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纰漏不足都值得相关部门深思自省。

  总而言之,对于“帽子书记”10年疯狂受贿暴露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权利运用及监管上更是要能“狠下心”,真正让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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