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漪羌
9月24日,记者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部门了解到,9月21日夜,佳木斯市一路虎车与奔驰车相撞,导致奔驰车内两人死亡。经查,路虎车内三人均饮酒,其中包括两名交警。(新华网 哈尔滨9月24日电)
以前一提到交警,我们脑海里便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一个个令人肃然起敬的身影,他们不顾严寒酷暑,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都坚强地站在马路边执勤,为我们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而如今,先有交警队长开警车打手机被曝光,警车不悬挂号牌,又有交警酒驾撞人……交警带头违规,守护神摇身变杀手,律己不严何以律人?
交警作为各种交通法律法规的直接执行者,为何会如此明目张胆地违法,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处罚机制不健全,对交警违规惩罚不严。出现违规事件后,更多的是给予相关人员检讨之类的象征性惩罚,而没有给与严厉处分。导致许多交警更加肆无忌惮,不把这些小处罚放在眼里。因而违规事件频发。
其次,某些交警素质不高,特权思想严重。一些交警认为自己是交通法规的执行者,地位高高在上,平常都是去纠正别人,久而久之不免唯我独尊。在个人的日常行为中,不能端正态度,自己给自己放宽了要求,罔顾交通法律法规,从而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甚至危及他人生命。
再次,上级部门管理不严,警务督察部门监督不力。管理上的松懈,使许多违规行为有了可趁之机,加上监督不严,助长了违规气焰,导致不法行为一再发生。
总之,要彻底杜绝“生命守护神”变身“马路杀手”,必须追根溯源,各部门齐抓共管。主管部门应加强警务人员素质教育;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严惩“害群之马”;监督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监督工作,重塑执法部门的威严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