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
记者7月22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经省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和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公报形式对外公布了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数据成果。根据公报,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耕地面积为6102.6万亩,人均耕地1.78亩。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于2007年5月全面启动,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上报了调查成果。调查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省耕地面积为6102.6万亩,其中基本农田5118.5万亩;园地面积623万亩,林地面积7308.7万亩,草地面积6175.6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53.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374.2万亩,水域及水利建设用地441.5万亩,其他土地1225.8万亩。
根据调查结果,全省耕地面积比基于第一次土地调查逐年变更到2009年的耕地数据多出19万亩,这主要是由于调查标准、技术方法改进和农村税费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更加全面、客观、准确。人均耕地面积较1996年第一次土地调查时的人均耕地2.21亩有所下降,虽略高于全国人均耕地1.52亩的水平,但耕地质量和复种指数明显低于全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