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被罚800万
法制日报| 2014-11-07 21:27:18

  本报北京11月6日讯 记者周芬棉继绿大地(16.12,-0.08,-0.49%)欺诈发行之后,又一欺诈发行——深圳海联讯(15.950,-1.03,-6.07%)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今天被通报。欺诈发行,往往伴随着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法,因此,在海联讯骗取发行核准的同时还涉及信息披露违法。两违规相加,证监会[微博]近日对海联讯作出罚款822万元决定,并对主要责任人章锋、邢文飚、杨德广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记者查阅了解到,海联讯是于2011年11月23日登陆深圳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属电力行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该公司今天被证监会通报处罚结果,在沪指小涨情况下,该公司股票大涨5.2%。

  证监会根据日常监管发现线索,于2013年3月19日对海联讯立案调查,并于近日结案。经查发现,为骗取发行核准,该公司在IPO申请文件中,违规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中,分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429万元、11320万元、11456万元,并在2010年、2011年上半年,虚构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1426万元、1335万元。致其IPO申请文件中涉及应收账款项目、营业收入项目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虚假。

  据证监会披露,海联讯上市后,继续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以掩盖其IPO阶段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的行为。2011年底、2012年1季度末、2012年年中、2012年3季度末,分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3307万元、10817万元、11784万元、10813万元;2011年虚构合同15份,虚增营业收入3796万元。其行为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中涉及应收账款、营业收入项目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依法对海联讯骗取发行核准行为处以非法所募资金39100万元2%即782万元的罚款,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两项罚款合计822万元;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锋处以非法所募资金39100万元3%即1173万元的罚款;对章锋作为海联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30万元,两项罚款合计1203万元;对邢文飚、杨德广罚款60万元,并对其他10多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

  同时,对于章锋、邢文飚、杨德广海联讯违法行为最主要的责任人,拟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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