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明承认曾四次容留他人吸毒 柯震东占三次(图)
新华网| 2015-01-09 14: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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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陈祖明自愿认罪,并坦承曾一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其中3次是柯家凯(柯震东),"2012年中旬一次,2014年7月一次,8月13日一次,都在家里房间和洗手间"。还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晓楠(洛诗)吸毒,时间是2014年8月14日,地点为家里的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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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随后,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指出被告人作为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相比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迷途知返,树立阳光健康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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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宣布开庭,被告人陈祖明被带上法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内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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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对此表示同意。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陈祖明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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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开始就当事情况开始出示证据,房祖名听的很认真。当问到有没有异议,房祖名和辩护律师表示没有。刚才房祖名说应该遵守每个地方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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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供述:主动向警方交代,家中卧室保险箱中有大麻117.72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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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明承认曾四次容留他人吸毒 柯震东占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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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律师表情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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