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纠纷找王所!”
“来来来,先看看这些林地的法律条文,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在一个关于山林土地纠纷的调解现场,广东省兴宁市石马镇司法所所长王金昌从包里掏出一沓复印的法律条文,向纠纷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一一派发。
“理不讲不明,灯不拨不亮。”王金昌说,调解前先派发相关法律条文,请纠纷双方比对各自的做法再结合纠纷释法,是他惯用的“普调结合”工作法。“普法就像一支疫苗预防针,注射了就不会患‘法盲结核’,群众知法方能守法,才能提高对犯罪的免疫力,有助于辨明是非化解矛盾。”这一方法让他二十年来调处2031宗矛盾纠纷的成功率高达99.5%,当事人履行率100%。
靠法律说话扬名石马
2000年王金昌刚到石马司法所工作,就碰上了一起相邻权引发的纠纷。
当时,石马镇新田村村民温某在陈某家隔壁新建起了一栋房子,因排水沟安置太过靠近陈家引发了他的不满,陈某将田埂上供两家共同进出的道路堵上路障,使得温家人无法进出家门。
王金昌了解事情原委后,找到陈某说:“你家门口的路原本属于公家的田埂,不管温家建不建房,都可以走这条路,你堵路是没有道理的。”
但是陈某不以为然,继续与温某僵持不下。王金昌根据田埂的旁证材料、民法相关规定和最高法相关意见,出具了相邻道路处理决定书,要求陈某对门口道路恢复通行原状。
慑于法律的威严,拿到决定书的陈某拆除了路障,双方从此相安无事。
从此,王金昌敢于应用法律处理纠纷,以法律说服、教育人的事迹就在石马镇上传开了。他也从这件事情中了解到群众对法律权威的敬畏,开始琢磨在普法中调解、在调解中普法的新路子。
讲身边事教育大片群众
有村民说,王金昌就像是一个流动的普法喇叭,他走到哪里,法治宣传就讲到哪里。
“调解工作虽琐碎,但作用不可低估,若调解不及时,小事也会激化,最终酿成大事端。”王金昌说,当调解员就要依情说理,用证据事实和法律说话,达到“调解一宗案件、教育一片群众”的社会效应。
2014年年初,该镇三联村村民何某因铺筑水泥路占用农田灌溉水沟与相邻礤下村村民张某发生争执。王金昌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稳定双方情绪。
在详细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他首先向何某耐心讲解民法通则、物权法中有关侵权的法律条文,再向现场群众派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结合该事件向他们讲法律、摆事实、说道理。通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何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之处,当场向张某认错,双方握手言和。
事后,王金昌将这一案例编写入普法宣传资料中,当何某看到这份资料时,十分感动,主动充当起现身说法的法制宣传员来,逢人便说:“若不是调解员耐心细致讲解法律,我还以为我有理呢,我要向大家多宣传法律知识。”
依法律摒退浑水摸鱼之人
荒田无人耕,耕了有人争。近年来,随着兴宁市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泰狮万亩油茶基地、铭锋油茶生态基地等大企业落户石马,由于山林经济效益渐显,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成为最常见的纠纷类型。
“上世纪80年代初划分的山林,经过多年来环境的不断改变,界限已经模糊。”王金昌介绍,每次碰到山林纠纷,上山找历史根基、找当年主事的老干部成为王金昌调解纠纷必不可少的工作。
2013年,新田村的一块山地被一个油茶基地租用,满山种上了茶树。一对“眼热”的温姓兄弟拿着一张1953年的土地证找到镇政府,以自己无林地为由,要求确权承认该山地为其“祖业”。
但是80年代初分田到户时,生产队早已将这些山林和土地分给各家。“虽然是无理要求,但是对方扬言要去上访,不理不行。”王金昌积极寻找证据证明当年山林和土地的早期权属,为此,他辗转找到了五六十年代的老干部、70年代的生产队长和现有田地的确权人,证明该林地不属于温氏兄弟。
王金昌苦口婆心地摆道理讲事实谈法律,可是温氏兄弟就是不买账,不依不饶叫嚣要去省政府上访。王金昌不得不根据情况调查,下达了“在法律上不予支持山林所有权属温氏兄弟”的决定书,并告知其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自知理亏的温氏兄弟看到王金昌依靠法律处理事件就蔫了,原以为可以浑水摸鱼的他们最终也没有提起行政复议。
“‘普调’结合下,王金昌刚到任司法所时年均调处200余宗纠纷,现在则不过20余宗。”石马镇党委副书记万耀明说,这10多年来,石马镇实现了无调解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体性械斗和无集体上访“四无”局面。“有纠纷找王所!”已然成为群众的共识。
原标题:兴宁司法所长王金昌“普调结合”成功率达99.5%
稿源:人民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