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支持电影事业发展 概念股望受益
证券时报| 2015-09-09 10:30:01

09月09日讯:据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为了规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支持电影事业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的规定,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

  办法称,电影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纳入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电影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办法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应当按其电影票房收入的5%缴纳电影专项资金。电影专项资金按照4:6比例分别缴入中央和省级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减免或缓征电影专项资金,不得自行改变电影专项资金的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

  兴业证券认为,1)电影行业持续保持高增长,加上A股上市公司电影下半年密集上映,长线看好具备优质制作能力及IP储备的制作发行龙头,推荐华谊兄弟、光线传媒、华策影视,关注骅威股份、北京文化等电影新军;2)国内电影市场持续增长,带动院线收入稳定成长,推荐万达院线、ST松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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