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少女被害案”5人申请国家赔偿7000多万
中安在线| 2015-09-10 17:20:03

   今年7月,安徽省高级法院对“阜阳张云等故意杀人案”再审开庭宣判:被指合伙劫持杀害17岁未成年少女而遭重刑的张云、张虎、张达发、许文海、吴敬新五人无罪。昨日,记者获悉,张云等5人向安徽省高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共7000多万元。

   1996年,阜阳市17岁未成年少女刘某骑自行车外出取照片途中,被他人用手扼颈造成窒息死亡。1999年9月,阜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云无期徒刑,判处张虎有期徒刑15年,张达发、许文海、吴敬新有期徒刑10年。安徽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原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张云、张虎、张达发、许文海、吴敬新及其亲属提出申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复查,并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张云告诉记者,“被抓时父母都健在,然而,现在他无罪出来了,父母却走了。这个案子对我们伤害太大了,我们被抓前都是村干部,家庭条件还是比较好的,现在在村中是差的了。”

   “现在我们五人都已经申请国家赔偿。”昨日,张虎告诉记者,因为他被抓前办了企业,所以申请的赔偿数额最高,有2800多万,其中就有因冤案造成的企业财产直接损失1600万元。张虎说,还有就是赔偿被公安机关扣留的汽车一辆、进口手表一块及现金4800元,这块共计24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张云、张达发、许文海、吴敬新分别申请国家赔偿1400多万元、1100多万元、1000多万元和近900万元。

   “今天省高院来人谈了赔偿的事情,但没有谈具体数额。”昨天中午,走出阜阳市中级法院的张虎告诉记者。张达发说,他们五人、律师及亲属与省高院法官就赔偿问题进行了沟通,主要讨论的是在押时间、精神抚慰金以及因刑讯逼供造成伤残赔偿金的问题。


  关键词:申请国家赔偿;张虎;高级法院;高院;中级法院;有期徒刑;无罪;进口手表;判决;裁定

   说两句


  昨天下午,福建念斌案代理律师公孙雪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对于福州中院此前做出的赔偿决定,念建兰表示坚决无法接受“福州中院那个蛮横的决定”。” 而作为念斌的代理律师,公孙雪是在昨天下午前往福建高院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


  昨天,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念斌的国家赔偿申请。据念斌的姐姐念建兰介绍,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她接到福州中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福州中院已立案受理念斌的国家赔偿申请。


  【念斌申请超1500万元国家赔偿】念斌今天到福州中院申请国家赔偿1532万余元,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万元等。其律师王兴称,法律支持的项目有限,但当事人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提赔偿,社会可以讨论千万元精神赔偿是多是少,但念斌面对的是“先后四次被判死刑,无法尽孝父母死亡”的伤害。

分享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