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江西:中学要求签“生死状”,下晚自习出事学校概不负责】近日,江西九江县二中初三学生反映,被学校强制签一份“安全协议”:上下晚自习路上出事学校一概不负责…家长们表示,接受不了这种规避责任的做法。校方称很无奈,走读生家长要求孩子上晚自习,安全不能让学校负责。
另据浔阳晚报报道:
秋季开学没几天,九江县二中初三年级就有学生向浔阳晚报8530000反映,晚上到学校上晚自习时,被学校强制要求签一份“安全协议”,即在上下晚自习路上出了事学校一概不负责。家长们表示,这种规避责任的做法让他们感情上接受不了。对此,学校回复这些自习学生是自愿签订“协议”的,学校只能保证在校园安全,至于校外安全则应该由家长负责。
据该校初三年级的学生刘非(化名)介绍,他今年上初三,家住县城,开学没多久,老师就要求他上晚自习。刘非告诉记者:“教育部门明文规定学生不能上晚自习,可是我们学校晚上7点到10点都在上,而且学校还收了600多元钱。”
这名同学介绍,每天晚上下课后回到家差不多11点了,第二天早上6点又要上早自习,休息时间实在太少了。而更让他和家长不爽的是,学校还出示了一份申请书,要其带回家签字。“这份‘协议’内容就是晚上10点钟自习放学后,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针对学生的投诉,记者来到九江县二中。在学校门口,一名初三学生告诉记者,晚上的确需要上晚自习,学校还让学生带一份申请书让家长签字。
随后,记者找到校方,一名校长助理告诉记者,他们也知道规定中学生是不能上晚自习的,之所以要求初三学生上晚自习,是方便寄宿生的管理。原来,九江县二中有2000多名寄宿生,为了方便管理,才开了晚自习课。
而初三的走读生又是小部分学生,一些走读生的家长担心自己孩子学习跟不上,也要求到学校上晚自习,所以针对家长的要求,校方就出了一条上晚自习的申请。申请上写道:上晚自习的走读学生,家长要负责其上下晚自习路上的安全。
对于这份申请,学校道出了无奈。“本来是不想走读生来上晚自习的,可是这些家长又想孩子来,问题就来了,小孩晚上来回的安全不可能让学校来负责,这个责任肯定是要家长来承担的。”年级主任如是说。
至于学生的休息时间太短,校方也表示他们会针对时间进行调整。而学生来上晚自习,学校不会收取一分钱,所谓的600元钱补课费为无稽之谈。
“公交线路调整后,我们学校门口就只剩一条公交线路了,坐车很不方便。明德华兴中学师生的出行需求,交通局会考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下一步的线网优化中进行安排。
据招远市公安分局罗峰派出所民警闫志军介绍,接警后,他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民警之一,当时行凶者仍然在殴打吴某。到达现场的四名民警是距离麦当劳两公里外的罗峰派出所民警,当时正好学生下晚自习,他们绕道过来。
今年2月,天津市教委连续出台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减负新规,控制学生在校时间、禁止节假日补课、控制作业总量和考试次数。而据记者了解,这种要求学生个人“自愿”写申请留下晚自习的做法并非黄花店中学独有,在武清区的其他高中也比较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