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14日讯: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14日消息,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强调,文化企业担负文化传承使命,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
指导意见明确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并细化量化到政治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具体指标中。
意见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经济考核指标,坚决反对唯票房、唯收视率、唯发行量、唯点击率;建立健全严格市场退出机制,对内容导向存在严重问题或经营不善、已不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坚决依法吊销、撤销有关行政许可,予以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