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教师节前夕,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会议通过的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决定,被媒体誉为节日“大礼包”。其中,最核心的是“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中小学教师不但可以评初级、中级、副高职称,而且可以评正高级职称。这是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特别是职称评定工作的一大突破,无疑让中小学教师为之一振,更让农村教师在职称评定上有了新的希望。
好的决策能否实实在在落实下去,真正让制度改革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不再让中小学教师为职评犯难,我认为要实现三个“增强”:
一、增强政策的科学性与人本性
在相关政策方面,主管部门要调查研究,更新观念,完善政策,使职评改革和职评工作更科学,更以人为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听一听基层校长、教师的呼声,特别是职称的类别、条件、比例分配等应该符合我国教育的实际,符合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
比如,在中小学职评类别系列中,教师岗位都是以学科来划分的,有语文、数学、科学等,而没有班主任。事实上,我国基础教育中,班主任工作越来越重要,它已不是“副业”,而是“主业”,教育部也一再提“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在更多的地区,班主任老师如果没有在德育干部的管理岗位工作十年以上,就不能参评。这样的条件不但难为了班主任,而且挫伤了班主任进取的积极性,也造成学校人事安排的许多问题。笔者多次在人事工作研讨会上提及此事,但教育部门的同志也“爱莫能助”,因为,职评政策是“人事主管部门”制定的。所以,我们制定的政策、出台的文件一定要跟上国情,跟上发展,跟上时代。
诸如这样的情况很多,如英语问题。一个高水平的中小学母语教师,就因为“英文”不行,就不能报高级职称。
另外,在政策制定上,特别要关注调动广大农村教师积极性。我国农村许多地区的办学条件、培训条件、生活水平等有限,要通过职称评定政策引导更多的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甚至长期任教,奉献农村教育事业。
二、增强评审的规范性与导向性
要让职评工作不为难教师,不折腾教师,就要严肃组织、依规行事、因地制宜、突出导向。
在加强评审的导向性上,我认为应树立“实践第一”、 “立德树人” 、“师德为先”等理念。“实践第一”,就是指要以教师在一线的教育教学效果为依据,让那些教学质量高、班级带得好、深受家长和学生欢迎的老师获得专业的肯定。 “立德树人”,就是说要引导教师既教书又育人,育有德人、育完整人、育健康人。只关心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只看重考试学科分数,这样的教师专业水平是有限的。“师德为先”,就是要引导教师远离世俗主义,远离功利主义,把全身心都无私地献给学生。尤其是要引导广大农村教师树立“扎根农村光荣,奉献农村崇高”的信念。对那些到达一定年限、做出一定贡献的农村教师,在职评上要有明确的、优先性的规定。目前,一些省市对城镇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应有农村支教经历的规定,就是很有导向性的举措。
在导向性上,我建议评审的重心进一步下移,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让学区、教育集团、学校按新的职称编制比例进行评审,因为最了解教师日常工作和专业水平的是校长、同事、家长和学生。这样,更能使职称评定立足于教师日常的岗位业绩和作用发挥。
三、增强教师职业的专业感与发展的自主性
这次职评制度的改革无疑进一步认定了中小学教师工作的专业性特征。笔者曾多次给老师讲,在卫生系统,我们从没有看不起儿童医院的教授、医生,虽然他们看的是小孩子的病,但是,我们都认为这是一门专业,是大学问。那么,过去中小学职称级别没有打通,给人的感觉似乎就是大学教授最伟大,其次是中学老师(因为可以评副高),再次是小学教师,最后是幼儿园教师。所以,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公众形象中专业味道不浓。而这次改革,实际是对我们中小学教师工作专业性的充分认定与肯定,我们必须珍惜。
走近儿童,研究儿童,发现儿童,自主追求,做专家型教师,这应该是教师的事业目标。职称评定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对这种追求的阶段性认定。有了专业自主发展的追求,才能成为职称制度改革“红利”的真正受益者。当然,要实现发展的自主性,在日常工作方式上,就要从“他主型”转变为“自主型”,从“消费型”转变为 “创新型”,从“技术型”转变为“人格型”。
总之,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让广大教师真正受益,还有许多具体工作需要做扎实。让政策贴近实际,让教师看到曙光,让初衷变成现实,才能让广大中小学教师不再为职评发愁犯难,而是为改革欢欣鼓舞! (作者为北京小学校长)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编辑:单晓琳作者: 日期: 2015-09-15 15:36:00